山东泰安朱某涉嫌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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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24-04-10
本案是由国内一家大型农药生产企业向某省公安厅举报,加之某农药协会转发相关内容引发行业广泛关注,进而由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的案件。朱某生产的涉案物质,因行业内通常将其作为生产农药的原药材料,被侦查机关初步认定为“农药”,认为朱某涉嫌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涉案金额高达千万余元。朱某于2024年4月9日被刑事拘留,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15年有期徒刑。
刘校逢律师、王亚伟律师多次召集化学、农药学领域专业人士召开会议对涉案物质本身进行研讨,从专利、文献等层面对涉案物质在国内外的应用、研究进行检索并固定,阐述其理化性质,论证其在刑法意义上不属于农药,使得诉讼程序“紧急刹车”。朱某于2024年5月8日成功被取保候审, 2024年11月5日被解除取保候审措施,且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决定书,以“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”为由撤销案件。